1. 應該追究的,不是過去的原因,而是現在的目的
  2. 不要由經驗來決定自我,而是由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來決定 
        不要因為自身經驗所產生的衝擊(也就是心裡創傷) 而痛苦,而要由經驗中找出能夠達成目的的東西
  3. 人生不是別人給的,是我們自己選擇的,決定要怎麼生活的是我們自己
  4. 憤怒是突發的情緒為了讓對方屈服,憤怒是可以收放自如的工具,藉由貫徹自己的主張而使用了憤怒的情緒
  5. 問題不在"經歷過什麼事" ,而是"如何解釋它"
  6. 改變的第一步;是要先知道--答案應該自己親手找
  7. 現在的你感受不到幸福。為什麼? 因為你不愛自己,所以把"變成別人"當作愛自己的手段
  8. 有時候看著別人,心中甚至會想;如果也能生在那種環境就好了
        問題不在過去,而是現在,就在"這裡",是要繼續堅持原來的生活型態,還是重新選擇一個新的,全在一念之間
  9. 之所以不幸,並不是過去或環境造成的,更不是因為能力不足,只是"勇氣"不夠而已,換句話說:就是缺乏"變得幸福的勇氣"
  10.  怎麼做才能"改變生活型態": 第一件是 要有"捨棄現有生活型態"的決心
  11. 只要一直活在"如果怎麼樣的話"的可能性之中,就不可能改變
  12. 阿德勒的目的論: 無論之前你的人生發生過什麼事,那對你將來要怎麼過日子一點影響也沒有
  13. 只看到自己的缺點,是因為你下了決心"不要喜歡自己",為了達成不喜歡自己的目的,才會不看自己的優點,只注意缺點
  14. 鼓勵: 先接受"現在的自己" ,不論結果如何? 讓自己擁有前進的勇氣
  15. 為什麼讓自己只看得到缺點,變得不喜歡自己? 那是因為你過分害怕被別人討厭、在人際關係中受傷所導致的
  16. 人類的煩惱,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
  17. 價值轉換--把它當作優點或是缺點,全都是主觀意識來決定
          我們無法改變客觀事實,卻可以隨意更改主觀的解釋,而我們都住在主觀世界裡
  18. 為了消除自卑感更加努力向前,不滿足於現狀,即使只有一步也要踏出去、讓自己變得更幸福
  19. 把自己的不幸當成武器,想要支配對方
          藉著訴說自己有多不幸,多痛苦,讓周圍的人擔心,甚至想限制或支配對方的言行。阿德勒說: 在我們的文化裡,軟弱是一種非常強大的力量
  20. 人際關係軸上一旦有"競爭",就無法從人際關係的煩惱中脫身,無法逃離不幸
           一旦意識到競爭或勝負,必定會產生自卑感,因為總是拿自己與別人比較
  21. 對方的目的是什麼?  對方只是為了刁難你、挑釁你、想藉著權力鬥爭讓不服氣的你屈服而已。
           如果真的動怒了,就如對方所願,進入了權力鬥爭的關係中,所以不管是什麼樣的挑釁,都不可以被煽動
          當對方挑起權力鬥爭時,絕對不要隨之起舞
  22. 一旦在人際關係中確信 "我是對的",那瞬間就已經一腳踏入了權力鬥爭。我是對的,代表對方是錯的。當你這樣想的同時,討論的焦點就已經從"意見的正確性"轉變成"對待別人的方式"。
          進而變成"所以我必須贏過他才行"這種勝負爭奪戰,完全就是權力鬥爭
          如果你認為你是對的,那麼不管其他人的意見是什麼,都應該在這裡畫下句點。
  23. 人只有在感覺"只要和這個人在一起,就可以自由盡情的展現自我"的時候,才能真正感受到愛
          沒有自卑感,也不必誇耀自己的優越性,可以處在平穩、極為自然的狀態。真正的愛就是這麼一回事
          如果想要和睦生活在一起,彼此就必須處於人格對等的狀態
  24. 先有討厭一個人的目的,才找出可以滿足這個目的的缺點
            當事者在某個階段"想要中止這段關係",為了尋找可以結束關係的理由,於是有了那樣的感受。其實對方一點也沒變。只是自己的"目的"改變
          只要有那個心,人要找出對方的缺點或瑕疵都是輕而易舉的,要多少有多少。
           像這樣找出各種藉口來逃避人生任務的情形,稱為"人生的謊言"
  25. 將自己目前所置身的狀況還有責任轉嫁到他人身上,藉著怪罪他人、埋怨環境來逃避人生的任務
  26. 在阿德勒心理學中,否定向他人尋求認同這件事,根本沒有必要得到他人的認同,"不應該尋求認同"
  27. 不要為了滿足"那個人"的期望而活--我們"並不是為了滿足他人的期望而活"--我們沒有必要去滿足別人的期望
  28. 我們必須站在"這是誰的課題?"的觀點,將自己和他人的課題切割開來,切割之後,不涉入他人的課題
           我們可以將馬牽到水邊,卻不能強迫牠喝水 
          不要介入別人的課題,也不要讓任何人介入你的
  29. 彼此之間保持一個適當的距離,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搆得到,卻不介入或干涉對方
  30.  別害怕被人討厭
           --只是要做到 "課題分離"
  31. 不是為了"改變他人"才有所轉變的,這是一種想要操縱別人的錯誤想法
           當我改變的時候,變的就只有"我自己"而已 ---我不知道對方會因此變得如何,也不能插手干預,這也是課題的分離
  32. 如果別人是我們的夥伴,我們在夥伴的環繞下生活,就可以從中找到自己的"歸屬",而且也可以為夥伴,也就是共同體做出貢獻
          把別人當成"夥伴",並感覺到"有自己的歸屬",就稱為"社會意識"
  33. 你並不是世界的中心--只關心自己的人,會認為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,對這些人而言,其他人不過是"為我做些什麼的人",幾乎認定大家都必須為"我"而轉動,應該優先考量"我"的想法
           逾越了"人生的主角"這個分際成為"世界的主角",因此他們和別人來往的時候,總想著"這個人會給我什麼?"
          但是,大多數人的遭遇恐怕都跟王子或公主完全不同,他們的期望不可能每次都會獲得滿足,因為"別人並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期望而活"
  34. 不能責罵,也不能稱讚--
          "稱讚" 這種行為含有另一層意義,就是"有能力者給無能力者的評價",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製造了一種上對下的關係,是縱向關係的象徵
          稱讚或責備對方,不過就是"要給糖,還是抽鞭子"的差異,背後的目的都是操縱
  35. 鼓勵的方式
          首先就是要做到課題的分離,然後接納彼此的差異、建立對等的橫向關係
          最重要的是: 不"評價"他人。評價別人的字眼都是來自縱向關系,如果構築在橫向關係,所說的應該是更坦承的感謝、敬意或喜悅
  36. 人在聽到感謝的話時,就明白自己是對他人有貢獻的
  37. 對別人表示關心、建立橫向關係、用鼓勵的方式,這些全都和"我對某人是有用處的",這種實質感受相關。不斷重複後,最後和你生存的勇氣相連在一起
          建立橫向關係,只有當我們覺得自己對某人有用處的時候,才能實際感受到自己的價值
  38. 不以"行為"的層級,而是以"存在"的層級來看待別人。不以別人"做了什麼"來判斷,光憑他本身的"存在",就值得讓人表達喜悅和感謝了。
  39. 當我們在看別人的時候,往往會擅自以"自己心中所想像的理想模樣"去塑造對方,然後再用減法給予評價。
          換個方式,誠實看待原有的樣貌,不與人比較,對他的存在感到喜悅和感謝,不要由理想中的模範開始扣分,而是從零出發,這麼一來,應該就能對於"存在"有所感受及表示
  40. 重要的是,在意識上是對等的,而且該堅持的地方就堅持坦坦蕩蕩不退縮
  41. 交友的任務中需要一定的勇氣,只要慢慢拉近距離就可以了,不必親近到密不可分的地步,差不多就是伸手可以互相觸碰到對方臉部的距離就行。
  42. 社會意識,就是要把對自己的執著切換成對他人的關心,擁有社會意識。其中需要的是"接納自我","信任他人",還有"貢獻他人'
          "接納自我": 改變對"我"的看法,改變使用的方式。"接納自我"是在自己無能為力的情況下,坦然接受那個"辦不到的自己',而且盡最大努力朝目標前進,不欺騙自己
          "信任他人": 相信別人的時候不附加任何條件
          "貢獻他人': 並不是捨棄"我"去為某人鞠躬盡瘁,是為了實際感受"我"的價值才做的--不是想著別人可以為我做什麼,而是我可以為別人做什麼,並付諸實現
  43. 這世上並不全都是好人,人際關係中所發生的種種不愉快想必很多,但是必須搞清楚一個事實,不可混淆,那就是無論在哪種情況下,只有發動攻擊的"那個人'是有問題的,絕對不是"大家'都錯了
  44. 要看看每一個霎那是如何度過的
  45. 人生最大的謊言,就是沒有活在"當下",沉溺於過去、不斷張望未來,讓自己所有的人生都應照在微弱的燈光下,還以為自己看見了些什麼。因為過去和未來都不存在
          關鍵的一刻,不在昨天,也不在明天,就在"此時、此刻'
  46. 人生的意義,由自己給予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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